武鸣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08.01.2017  15:05
  会议决定,定于2017年1月18日至20日在城区召开南宁市武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月4日上午,武鸣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黄国录、卢建雅、曾丽珍、曾爱星、韦东国等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城区政府、法院、检察院领导、城区党委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城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召开南宁市武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要点、《南宁市武鸣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及人事任免职事项。会议决定,定于2017年1月18日至20日在城区召开南宁市武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要求城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和大会秘书处工作机构要全力以赴做好南宁市武鸣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取得圆满成功。会议希望接受任命的人员要自觉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人大的监督,努力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具有壮民族特色的“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和谐”武鸣新区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