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总工会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会

30.10.2015  11:50

为全面推进我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培育协商主体,培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提高其平等协商的能力。10月27日上午,武鸣县总工会在武鸣县委党校学术报告厅召开了2015年武鸣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会,各镇、系统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部分规模以上的企事业工会主席,县总工会全体成员等11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邀请了区人大常委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黄耀革授课,他以生动形象的例子,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进行了一一解读,重点阐述了广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凸显五大亮点,即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二是加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力度,着力解决职工方不敢谈的问题;三是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法定义务,切实解决企业方不愿谈的问题;四是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利益,为企业和职工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了解的平台;五是设定完善的协商程序,着力解决职工方不会谈的问题。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掌握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精神实质,为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贯彻实施《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曾爱星最后作重要讲话。曾爱星指出,各镇、系统工会,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对如何做好今年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全面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要主动要约,推动建制,依法行使要约权,积极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点带面,强力推进,力争今年11月上旬前全部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合同工作,做到“应签尽签”;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我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