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检察院“别样”的检察开放日

10.06.2015  11:16

  

 

 

      广西检察网6月10日讯(通讯员  曾淑娥)“哇,那么大的检徽好威严!

  “检察官姐姐穿着制服看起来也很拉风哦。

  “检察院还能查犯人?

  6月8日,武鸣县检察院,该县城厢镇中心学校的50余名老师和学生应邀参加以“倾听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的公诉,激发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第一站:旁听庭审 “零距离”受教

  第一次观摩真实庭审的全过程,学生们显得很兴奋:“不知道这些犯罪嫌疑人长什么样?听说只比我们大三四岁。”“这么小就去抢劫啊?抢劫什么人啊?”法官宣布开庭之前,一些学生小声议论着。

  “咚!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宣布开庭。旁听席顿时鸦雀无声,同学们神情严肃地看着被告人由法警带入法庭。

  2名90后被告人因涉嫌抢劫300余元人民币、手机等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案例是该院未检办为增强此次旁听活动的效果,精心选取的一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抢劫案。该案被告人邓某和马某涉案时刚满十九周岁,因结交社会不良青年,伙同他人持刀抢劫。

  “本案由武鸣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邓某、马某涉嫌抢劫罪,于2015年1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庭公诉人潘美胜宣读起诉书。

  随后,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并就此案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以及法律适用三个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中,旁听学生们表现得严肃而安静。

  “公诉人希望,你们能够真正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痛改前非,彻底告别犯罪,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承办检察官在陈述公诉意见后,向两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了希望。

  听完公诉人的一番语重心长的教育,两名被告人均低头认罪并表达悔意:“现在很后悔,我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争取宽大处理。以后不能做犯法的事。

  庄严的法庭、严格的庭审程序、直观的庭审感受,使同学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庄严和司法的公开透明。“亲眼看着犯罪嫌疑人接受审判,这样的课让我触动很大。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一位学生说。其他同学们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活动,不仅提高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更重要的是明白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律,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

  “这种直观的法制教育效果太好了,一堂庭审胜过上百次说教。”该校带队的邓老师希望检察院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第二站:检察官以案析法预防犯罪

  “刚才观看了庭审现场,同学们有什么感受?”在该院八楼会议室,四名检察官与老师同学进行座谈。随着潘美胜检察官的提问,同学们踊跃发言:“抢劫300元就要坐几年牢,太不值了!”“与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容易变坏。”“违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我们中学生要学法知法守法。”“

  “邓某和马某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犯罪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接着,潘美胜检察官结合庭审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专业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分析,生动地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以及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观察与思考等几个问题,并就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提出专业建议。同学们全神贯注地倾听,不时有同学心领神会地点头。

  “今天这两节课让我学到了很多学校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座谈会结束后,男生小梁谈感受时说,“观看了庭审过程,听了检察官姐姐介绍那么多青少年违法的例子,我现在知道很多青少年犯罪是由交友不慎引起的。以后我得谨慎交友。

  “检察开放日上法制课、旁听法院庭审,这是我院法制教育的新形式。今年,我院以争创全区‘青少年优秀维权岗’为契机,加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来提高学生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倡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分管未检办的副检察长杨燕介绍,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检察开放日”、“儿童剧进校园”、“检察官进校园讲课”等活动,切实加强与县内各中小学校的联系,先后向部分学校派出资深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针对性预防。至今已举办法制讲座4场(次),受教育学生达6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武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