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 成绩

02.03.2015  11:14

  

武鸣县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

 

  武鸣县委书记黄国健。蒋卫 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邓玲 蒋卫)“我们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切关怀,也感受到党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深感到今后肩上的担子更加大了。”3月1日,带着荣誉归来的南宁市武鸣县委书记黄国健激动地说。在28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武鸣县荣获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荣誉称号。

  虽然已经回到南宁,但回忆起领奖时的情景,黄国健仍旧倍感激动和自豪。创城容易守城难,黄国健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学习大会精神,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不断地提升城乡居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同时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户的评比创建,全面推进武鸣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做到全面推进法制社会建设,让城乡居民成为一个讲道德、守纪律的公民,成为精神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和先导者。

  据介绍,武鸣县能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行列,这对于全县近70万人民来说是一个鼓舞人心的大喜事。近年来,武鸣县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平台,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该县通过践行普惠民生的创建宗旨,构建高效有序的创建机制,实施城镇建设“1346工程”“民生幸福工程”“文化核心带动工程”等三大工程改善百姓民生;抓好突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四项重点塑造人文精神;开展公共环境整治行动、公共秩序维护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行动等四大行动提升文明程度,营造健康浓郁的创建环境,形成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全县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