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检察院案件评查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

18.09.2016  19:10

  广西检察网9月18日讯(通讯员曾淑娥)“您承办的黄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未复印主要证据附卷备查,请接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完善该手续。”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侦监科的小邓在内网Q上收到了一条“警示”通知,这是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刚刚结束的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后,及时给在评查中发现不规范问题的部门和承办人发去的限时整改通知。 

  据悉,近两年来,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案件质量“防火墙”,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不仅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亲自抓,抽调公诉科、侦监科、反贪局等部门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的业务骨干具体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还 

  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案件质量评分标准》等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的长效机制,使评查活动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落实有“”的格局。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期一个月,主要对该院1至6月办理的不诉或撤案的自侦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作出不起诉的案件、撤回起诉案件等7件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小组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法律文书规范、涉案款物处理、案卷装订等方面,逐卷逐页逐字地认真查看卷宗, 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实现案件评查“无死角”。 

  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根据评查情况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案管办将评查意见进行汇总,对梳理出的案件质量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查找防范对策,对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或文书制作提出了整改建议, 最后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同时,案管办还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反馈评查出的问题,督促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 

  “案件质量评查, 既是对个案的事后监督,也是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事前预防。”该院温守东检察长指出,个别干警在办案中还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的陈旧理念,因此将案件评查作为“常态化”来抓, 不仅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 坚守办案质量“底线”, 还能对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证据意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借鉴作用。 

  此次评查共发现办案程序、办案实体、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5个方面的案件质量问题21个,  提出5条整改意见,并通过“面对面”通知和内网Q“线上”通知两种方式,对问题部门进行跟踪监控、督促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 

  (作者单位:武鸣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