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改委对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14.07.2017  23:02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对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8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对我市提出意见建议涉及我委部分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至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改目标

  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任务,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整改内容

  整改内容主要为南办发〔2017〕81号文件中分解给我委的整改任务,其中建设性意见建议5条,其它意见建议72条。

  四、制定整改措施

  (一)对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整改

  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标准、时限和责任。

  (详见附件1)

  (二)对其它意见建议作说明。

  (详见附件2)

  五、抓好整改落实

  (一)认真开展整改。各直接责任科室和涉及责任科室,要根据所承担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并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在委领导的组织领导下,人事科对各直接责任科室及涉及的其他责任科室的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进,全程监督,防止整改流于形式,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要报委领导及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三)总结整改成效。各直接责任科室要对整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即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同时填写《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人事科汇总。

  六、整改要求

  (一)思想重视,狠抓整改。各有关科室及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

  (二)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各直接责任科室及涉及的其他责任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目标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树立大局意思,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整改工作,齐心协力完成所承办的整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做好解释。各科室要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1 .《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2 .《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其它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