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夸大产品收益被通报

05.01.2015  17:26

中新广西网1月5日电 中国保监会4日在其官网公布涉及虚假宣传、营销误导、理赔造假、无理拒赔等问题的5起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因2013年5月被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利用银行理财沙龙误导销售、夸大收益误导投保人问题。

通报中显示,2013年5月,广西保监局在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过程中,存在夸大收益误导投保人等问题。

调查发现,“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期间,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作了《明天的财富来自今天的管理》的专题讲座,讲座中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未按照高、中、低三档演示未来的利益给付,未在讲课内容及课件中说明分红的不确定性,课件和讲课内容使用了“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将获得红利829350元”“在十年期间,将享受497.5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语句,夸大产品收益。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保监局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罚款9万元,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银行与多元保险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通报中另外4起分别是2013年9月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利用产品说明会作虚假宣传;2014年1月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代理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业务时存在违规宣传问题;2013年5月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滥用免责条款无理拒赔商业车险;2012年2月北京京诚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利用代理理赔制造假赔案。

据介绍,通报中5起典型案例,均是因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保监部门从近两年被查处的案件整理出来的典型案例。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及时公允理赔给付,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内部责任追究。

中国保监会在通报中同时要求各保监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检查,始终保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高压态势,不论涉及金额多少,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消费者教育工作,加强消费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消费观念,帮助消费者提升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