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祉暖民心 幸福生活有保障

09.01.2017  15:32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朱新韬 胡光磊 通讯员 方敏)家门口就业,踏上脱贫幸福路;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重新实现了自身价值;参保居民就医,医疗保险基金帮助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报销额远远超过个人缴纳的费用;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使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在回顾过去一年的生活时,每一名邕城市民都能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变化。

  2016年,市委、市政府把超过七成的财政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将广大群众更多的“期待感”转化为 “幸福感”: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行医疗救助新举措,推进农村医疗机构改革,以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令我市保障民生之路走得铿锵有力,这也是推动民生福祉升级,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具体体现。

  为民打开一扇扇就业门

  “我也想出去打工,但我身体患有疾病,又要照顾家庭,无法外出。通过就业部门的介绍,我在上林龙浩针织厂找到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待遇不错,各方面都得到了保障。现在我在家门口上班,能挣钱还能照顾儿子。”低保贫困户玉秀敏告诉记者。

  在上林县,与玉秀敏同在一家工厂上班的还有莫小玲。莫小玲的父亲长年患病,哥哥姐姐又有残疾。而由于文化水平有限,莫小玲一直难找到稳定的工作。2016年,经结对帮扶干部介绍,莫小玲到上林县象山工业园龙浩针织厂上班。“现在每月能领3000多元的工资,我相信家里的生活会慢慢好起来。”莫小玲说。

  2016年,我市人社部门将服务本地企业用工和帮扶转移就业脱贫有机结合起来,主动与本地企业对接,搜集用工岗位,通过各种媒介、举办现场招聘会、帮扶干部送岗位上门等形式,为本地企业和贫困劳动力搭建供需平台,既有效缓解了本地企业招工难问题,又能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2016年,我市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项目”和“就业惠民工程——扶持创业促进就业项目”,全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9359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0人的193.59%;扶持创业13423家(户)、发放财政贴息贷款1743笔,放贷金额15331万元,超额完成全年1万户目标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78199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38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17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2714人;开展职业培训5.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2%,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社保惠民保障群众生活

  “参加新农保,政府还贴钱,这事划算。”武鸣区锣圩镇居民尹淑霞说,自己和丈夫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政策等自己和丈夫60岁时,家里每月还能领到不少养老金。

  2016年,我市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并整合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通过实施“社保惠民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全市有210.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率达93.24%。

  2016年,共有64.52万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达100%。

  另外,我市还持续深入推进其他惠民政策,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普惠大众。退休老人说,养老金年年涨,晚年生活有保障;大病患者说,有了针对大病的救助好政策,安心治疗基本生活不用愁;乡镇村民说,在家门口医院看病,省心省时又安心。我市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统筹推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分级诊疗格局。

  “新农合和医保报销了一部分,大病保险又理赔了一部分,6万多元的医药费自己只需付1万多元。”参保职工梁超说。2016年,我市全力抓好社会保障覆盖面,全市社保参保676.08万人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调”,月人均达到2104.8元。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全市每月减少企业人工成本支出5331.7万元,全年合计4.26亿元。

  另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社保参保登记信息动态跟踪机制;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优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在全区率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上线,推动智慧社保诊疗“一卡通”平台在全市7家三甲医院上线;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和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年内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购药费用1533.23万元;推进社保卡制卡发卡200.89万张。

  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

  2016年8月1日起,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横县、宾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100元/人·年,提高至3500元/人·年,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2800元/人·年,提高至3200元/人·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为12.9%,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67元/人·月。

  社会救助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2016年全年发放城市低保10.86万人次,4175.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135.1万人次,1.89亿元。此外,全市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196万元;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7471.8万元,发放医疗救助13.4万人次,支出5254万元。

  不仅如此,为做好关爱农村“三留守”工作,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生活,南宁市还印发了《南宁市精准脱贫“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明确各部门职责,为规范开展“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年来,我市已完成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据统计,全市现有留守儿童37399人、留守老人29771人。

  在脱贫攻坚方面,为全面开展精准救助活动,南宁市持续推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工作,对全市五县七城区3200户城市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及社会工作服务,其中以西乡塘区为试点在全市推广实施的委托第三方对城乡低保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被评为民政部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最佳成果之一。同时,南宁市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成果,掌握贫困对象底数,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地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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