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政府与气象局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19.05.2015  14:02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5月15日,贵港市平南县政府与平南县气象局签订了《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气象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要求气象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完善本局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适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气象预报信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信息传播渠道。(文/蒋兆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