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用过一滴水水表竟飙到千四度 事发梧州一小区

24.12.2014  15:53

   未见用过一滴水 水表飙到千四度

  翠微居住户无故均摊消防用水费用七十多元

  初步怀疑是小区消防管道漏水

  本报报料热线报道(记者 黄颖盈) 近日,新兴二路翠微居小区内发生了一件让住户感到很困惑的事情:在无人发现楼下的消防管道被使用过的情况下,共用的消防水表却显示产生了用水量达一千多立方米。按照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发出的收费通知,费用均摊后每户居民须缴纳七十多元。

   住户反映:

  未用水却要均摊水费

  12月21日上午,记者前往翠微居小区走访,了解到上述事件发生在翠微居小区3号楼。根据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在居民楼楼下贴出的收费通知,12月12日水表抄见为1492立方米,用水量为1470立方米,均摊到3号楼49户住户,每户住户平均分摊用水30立方米。

  让住户感到困惑的是,既没有看到消防管道有水流出来,也不清楚这些水用在什么地方,却要分摊这笔水费。那么,这一千多立方米的用水量是怎么产生的呢?是否是消防水管道漏水了?有没有可能是消防水表失灵?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对此是否负有责任?关于这些疑问还有待细究。

   物业方:

  消防用水闸门已经关闭

  12月22日上午,记者从翠微居小区的物业管理方了解到,12月12日当天,接到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的抄表员反映上述消防水表显示一千多吨用水量。

  翠微居小区物业管理方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抄表员反映前,并未发现消防管道漏水的明显迹象。对于该消防水表日常维护工作的责任与安排,该有关负责人并未予以明确答复。

  据了解,目前,翠微居小区3号楼消防用水闸门已经关闭。该消防管道的检漏以及维修等相关工作,仍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供水部门:

  消防设施漏水费用由居民分摊

  记者从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营业部获悉,该公司抄表员在12月12日前往翠微居小区抄表时,发现翠微居小区3号楼的消防水表产生用水量,初步推断该消防表的表后管道出现破损,并当即告知该小区物业管理方。

  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营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别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小区内部自备消防设施用水需缴纳水费。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小区内自备消防设施属小区公共设施,归业主共有,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业主承担义务的表现包括分担共用部分产生的费用。因此,业主应共同承担小区自备消防设施漏水所产生的水费。

  此外,按《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是以注册水表为界线,表前属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表后属用户供水设施,注册水表后的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其维修、更新改造、管理的费用由用户负责。如果住户对水表存在疑问,可以向有资质的监督部门提出检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