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检察院深入街头巷尾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28.06.2016  11:21

  广西检察网6月28日讯(通讯员龙晓慧)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升防毒意识,创建无毒害社区,推进全民禁毒和“6.26”国际禁毒日工作的顺利开展,6月26日上午,金城江区检察院围绕2016年禁毒宣传主题“无毒  青春  健康  生活”,深入街头巷尾头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金城江区检察院一行4人到城区文体路广场附近进行禁毒、防毒宣传,主要以发放禁毒宣传手册  “防范合成毒品危害”、“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摆放“依法禁毒  构建和谐”的禁毒宣传展板的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宣传手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是毒品,常见的毒品有哪些,吸食毒品后的现象,什么是合成毒品、有什么危害等,让禁毒宣传深度渗透人民群众的生活,让每一个人都认识毒品的危害,让每一个人都坚决对毒品说“”。  通过这次的禁毒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广大群众、青少年的禁毒知识,为人民群众打好禁毒预防针,提高“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的潜意识,为该区打好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气氛。  据悉,活动当天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300多册,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 

  近年来,金城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持规范司法,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办理毒品刑事案件的质量,取得良好成效。 

  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实现毒品犯罪重拳打击。金城江区是河池市唯一的市辖区,是河池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的中心,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社会人口结构复杂,毒品犯罪的发案数量在河池11个县市(区)里占比较高,况且毒品隐蔽性高、取证难度大,犯罪分子大多反侦查能力强,翻供、串供现象时有发生。金城江区检察院深刻认识到打击毒品犯罪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工作中尤其注重方式方法,凡是重大的毒品案件,分管副检察长都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力求打击落到实处。在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时,指派侦监和公诉部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骨干来办理,实现专人专办,快捕快诉,确保从严从快有力打击。如2016年5月,该院在办理的马某某与陈某某贩卖毒品案时,因嫌疑人均为长期惯犯,反侦查能力较强,狡诈多变,为防止两人翻供,该院侦查监督科的案件承办人在对犯罪嫌疑人审讯时制定出了周密的讯问提纲,并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来固定证据,并迅速地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狠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坚持抓大不放小,实现全方位监督“零死角”。近年来,该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严防、高压威慑态势,对任何毒品犯罪做到不姑息、不纵容、不手软,严惩了一大批涉毒犯罪分子。2015年以来,金城江区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毒品犯罪案件59件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1件5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毒品案件59件6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2件55人,其中10克至50克的有2件2人。在办案中,着力突出打击零星贩毒案件,在审查涉案毒品的数量的同时,更注重审查毒贩进行贩卖的次数,从“多人多次”(  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角度严厉打击零星贩毒犯罪,做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2015年以来,该院共移送审查起诉的零星贩毒案件48件51人,其中涉案毒品数量最少的仅0.01克。此外,该院对毒品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坚决依法监督立案;发现遗漏犯罪嫌疑人或者漏罪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切实防止和纠正对毒品犯罪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5年以来,该院纠正公安机关办理涉毒案件漏捕2件2人,追诉涉毒案件1件1人。 

  严审查细把关,引导公安机关顺利取证。一是针对性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该院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毒品犯罪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顺利开展侦查取证。例如2016年4月,该院针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蓝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因案情重大,涉案毒资高达15千克,采取了提前介入侦查措施,多次给公安机关列出了详细的取证提纲,以便于公安侦查部门顺利开展取证工作。二是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办案机关违反法定程序,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认真审查鉴别,准确判断,及时排除,保证侦查工作合法进行,防止冤错案发生。三是做好毒品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注意询问方法、技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并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认真审查其辩解的理由是否成立,防止错捕、错诉。2015年以来,金城江区检察院所办理的毒品案件中未出现错诉、错捕及无罪判决情况,确保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打击毒品犯罪合力。近年来,金城江区检察院携手公安、法院联合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加强了与公安机关、法院、政法委等单位的联系,并就查办毒品犯罪过程中的侦查、定性、量刑等环节里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对如何贯彻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坚持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理念等问题进行形成了共识,如要求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毒案件的侦查阶段收集证据时要高度重视案件细节,对于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如扣押毒品的称重、嫌疑人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均要全面调取,把取证工作做透做细,确保提取、固定证据全面不留遗漏;要求公安机关提高对补充侦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于批捕、起诉环节要求补充侦查的证据要及时调取,避免因取证不及时导致证据灭失情况的发生等;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对没有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如不能及时到案的,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撤回起诉意见,待抓获归案后另行移送起诉,以提高毒品案件的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由于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逐步加深衔接与配合,2015年以来,由该院审查逮捕的涉毒案件无捕后不诉案件,该院提起公诉的涉毒案件,均为有罪判决,办理涉毒案件的数量创历年新高。 

  (作者单位: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