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护卫春蕾活动

20.12.2017  18:58

  广西检察网12月20日讯(通讯员陈桂媚 班雷)近日,  江南区政府组织的“护卫春蕾预防火灾关爱行动”在南宁市第38中学多功能厅举行,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江涛为与会的公安消防干警、城区教育局人员以及180多家幼儿园园长宣讲了一堂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课。江南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阮涛、江南区教育局局长李青、江南区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教导员朱克斌和江南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未成年刑事检察部的干警参加了本次活动。 

  陈江涛副检察长结合10月29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明的案例,向与会人员讲解了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公安消防和各单位所承担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利害关系,强调要牢固树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实施监督、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的消防理念,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单位要坚持防范在先、责任落实在前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和主管部门的监管,理解并支持监管部门提出的建议,积极落实消防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将消防隐患降到最低点,尽力减少灾情的发生。 

  活动现场,阮涛副调研员对近期由江南区教育局牵头的无证幼儿园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城区政府还针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薄弱的问题,向各幼儿园免费发放了点式简易报警设备,并在会后对报警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进行了培训。 

  在此次护卫春蕾活动中,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和关心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提高了与会人员尤其是幼儿园长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意识。该项工作也是该院此前向教育局发出整治无证幼儿园检察建议后的工作延伸,有力支持和配合了江南区政府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对幼儿园的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作者单位:江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