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库湖应无恙

24.02.2016  10:13

  浊水横流,垃圾遍布,雨少水枯,雨大洪发——“十一五”中期之前,广西许多中小河流大多这般景象;星罗棋布的水库更是年久失修,带病运行。

 

  近几年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广西对数以百计的中小河流进行治理,对数以千计的水库除险加固,累计投入资金百亿元以上,清除淤泥,拓宽河道,加固堤坝,护岸植绿,八桂河库水质变清,水流通畅,库容增加,环境变美。

 

  河变畅、水变清、岸变绿、景变美

 

  根据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2009年以来,广西对267条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进行治理,9年实施624个项目,治理河长2641公里,总投资91.75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治理河长1858公里,完成投资58.1亿元,791万人、450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5年间,先后对郁江、柳江、桂江、黔江、浔江、贺江、湘江、龙江、北流河、南流江等9条主要支流进行治理,不断完善南宁、柳州、梧州、桂林、贵港及其它重要防洪县市城区防洪体系,至2015年末重点城市防洪标准已达到50年一遇,其他县(市、区)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经过治理的河段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提高了河道的行洪、防洪能力,有效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了当地水环境,出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面貌;改善了交通、生态等人居环境,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项目实施前,坚持科学规划,对重点河段和薄弱部位优先治理,既确保行洪安全,又避免洪灾转移。

 

  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财政主导作用,治理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管并重,加强督导,早安排、早启动、早开工。根据项目市、县(市、区)绩效评分,对实施效果好的地方优先安排次年项目;对存在问题多、进度慢、实施效果差的地方暂缓安排或调减项目。

 

  广西中小河流治理强调生态理念,尽量保持河流自然形态,避免人为裁弯取直、缩短河道和“渠化、硬化”,在设计中考虑采用生态护坡等结构,以适应各种水生动植物生存。项目验收后,注意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主体,保障管护人员和工程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期发挥效益。

 

  堤坝固、库容增、湖光好、环境靓

 

  “十二五”期间,全区先后对3410座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其中大型3座、中型26座、小(1)型580座、小(2)型2801座,累计投入资金约89亿元。至2015年未,基本完成规划内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新增或恢复防洪库容5.1873亿立方米。

 

  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库容库貌焕然一新,管理设施得到完善,恢复了原有功能,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水库的兴利除害能力,充分发挥出防洪、灌溉、供水、养殖等综合效益。

 

  更为喜人的是,水库除险加固后,生态环境就像脱胎换骨一般,从根本上改变了模样:林草植被更加茂密,湖光水色更加迷人,不少水库成了群众休闲娱乐好去处。

 

  强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思想,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协调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四大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通过四大体系建设,使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功能明显加强,大江大河干流及主要支流、重要海堤达到国家防洪标准,中小河流和山区洪水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排涝能力明显增强;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90%以上达标,县级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为此,今后5年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强基础、管长远、利发展、惠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实施一批引调水工程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入河湖限制排污总量。加强重要江河湖泊跨界水质水量监测,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水资源生态调度,保障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同时,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创新河湖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等管理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