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3年攻坚集中培育10个都市卫星城

30.06.2016  01:09
    近日,河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自2016年起,实施县城建设3年攻坚行动,集中培育30个中小城市和10个都市卫星城。支持经济基础好、就业规模大、符合土地和城市规划的开发区率先向城市功能区转型。
    河北省明确,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省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利用土地调查外业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土地利用变更情况监没测监管;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允许存量土地使用权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完善城镇存量土地再开发过程中的供应方式,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并按市场价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在国家、改造者、土地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三旧”改造的土地收益;探索城市资本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和“市民农庄”等新型模式,挖掘城市郊区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