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五种模式”激发乡村旅游扶贫活力

26.05.2016  12:40

河池“五种模式”激发乡村旅游扶贫活力

        本网河池讯(龙招江  韦启武)近年来,河池市审时度势,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旅游扶贫新模式,探索出  “个体工商户+农户”、“个体工商户+基地+农户”、“旅游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旅游合作社+农户”五种旅游扶贫发展经营模式,激发乡村旅游扶贫活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2009年以来,河池通过旅游扶贫带动减贫7.55万人。2015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40万人次,收入32.1亿元,分别比2008上增长3倍和5倍,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减贫1.6万人。

 

    “个体工商户+农户”模式。 指农户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一般以自家庭院进行改造,开办农家乐,从事旅游接待。河池市乡村旅游起步之初多属于该种模式。如天峨山泉福度假山庄,该农庄建在“十三五”贫困村该市天峨县六排镇纳合村境内,个体工商户韩运满以经营特色餐饮、泳池为主,2014年营业以来,共安排当地群众就业80人,其中贫困人口24人;人均年收入从2013年的4000元提高到2015年的12800元。

    “个体工商户+基地+农户”模式。 指个体工商户依托本地的资源,开发旅游项目,使之成为一个较为完整意义的乡村旅游区,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如东兰红水河第一湾八仙乐乡村旅游区,该乡村旅游区建在“十二五”及“十三五”贫困村东兰县板文村境内,个体工商户谭德灵依托东兰红水河第一湾,为游客提供垂钓、露营、竹排漂流等乡村旅游休闲活动。2015年营业以来,八仙乐乡村旅游区解决就业35人,其中贫困人口20人;人均年收入从2014年的2700元提高到2015年的10780 元。 

    “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指村集体全体或部分村民立足本地的资源,成立合作社,由村民用土地、资金等入股,共同开发旅游项目,分享收益。如罗城县剑江天门山乡村旅游区,该乡村旅游区建在“十二五”贫困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境内,伦洞村元蒙屯的村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组织成立了农业合作社,155户村民通过土地入股、93名村民通过资金入股,共同参与剑江天门山乡村旅游区的开发经营管理,于2014年成功创建三星级乡村旅游区。2012年成立合作社共同开发剑江天门山乡村旅游区以来,有713名村民(其中贫困人口92人)共享了乡村旅游收益分配,人均年收入从2011年的3000元提高到2015年的10500元。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指公司利用当地资源,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直接与农户进行合作,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分享收益。如巴马仁寿山庄,该山庄建在“十二五”及“十三五”贫困村巴马瑶族自治县平林村境内,它所属的广西巴马永康旅游养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长寿文化园为基地,2011年创建以来,吸纳62名村民就业,其中贫困人口49人。2015年,吸纳村民就业44人,其中贫困人口35人,人均年收入从2010年的2000元提高到2015年的15000元。

    “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 指村集体全体或部分村民成立旅游合作社,依托本地的旅游资源,入股旅游公司开发旅游项目,获取年底分红;也可通过劳务输出方式服务景区获得报酬,增加收入。如南丹歌娅思谷景区——王尚屯乡村旅游区,该乡村旅游区位于“十二五”贫困村南丹县里湖社区境内,王尚屯旅游合作社以王尚屯白裤瑶民族村寨、民族工艺传承基地及民俗演艺等资源入股东谋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开发白裤瑶民族民俗文化体验型乡村旅游,每年获取歌娅思谷景区4%的门票分红,同时,东谋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定制收购方式带动王尚屯妇女制作民族服装和民族工艺品,引导村民在村寨里开办农家乐。据统计,自2013年东谋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尚屯旅游合作社合作以来,该乡村旅游区带动王尚屯村民就业128人(全部为贫困人口),其中,2015年,新增安排就业62人;人均年收入从2012年的2880元提高到2015年的16560元;实现脱贫92户375人,脱贫率达98%。

    据统计,2009年以来,河池通过旅游扶贫带动减贫7.55万人。2015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40万人次,收入32.1亿元,分别比2008上增长3倍和5倍,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减贫1.6万人。在2015年国家旅游局公布的中国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品牌榜单中,河池荣获“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中国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的数量均位居广西前列。

    另外,为了使旅游扶贫更加精准,河池于2014年完成了《河池市旅游扶贫发展规划(2015-2020)》,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探索,把旅游业培育成脱贫富民强市的主导产业,把河池建设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旅游扶贫建设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