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河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亮点多

01.06.2017  21:03
  人民网河池5月31日电 (彭远贺)5月22日至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媒体到河池市针对河池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考察、走访。5天里,河池市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美英以及相关县(市、区)领导陪同考察、走访了河池市金城江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三小”整治,宜州市的农村集体聚餐、餐饮监管、学校食品安全,都安瑶族自治县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监管、小作坊监管、餐饮配送监管,大化瑶族自治县落实“四有两责”、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等工作。     自2016年3月全面启动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以来,广西河池市立足实际,坚持党和政府主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快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了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发展的势头,全力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取得了显著成绩,亮点频现。     亮点一:食品安全 党政同责     自2016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以来,河池市党委政府重视,紧紧围绕自治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高位推动。一是把创城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主要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二是将创城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讨论研究,召开全市创城工作动员会进行落实;三是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及相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3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县长(区长)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四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创城工作方案。     201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对此,河池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河池市人民政府在2017年5月印发《河池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把推进实施《河池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层层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落实,积极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自2016年以来,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池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亲自力抓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主持学习《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主持召开创建工作协调会,带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还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视察,合力推进“创城”工作。     亮点二:强化治理体系 创新举措开展创建工作     河池市把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市各部门、各县(市、区),并强化协作联动,加大执法力度,构建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     河池市成立了食品生产监管组、食品流通监管组、餐饮消费监管组,由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安全服务环节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成立水产畜牧产品监管组,由河池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创建工作的畜禽产品养殖、屠宰环节、食用水产品养殖环节等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成立食用农产品监管组,由河池市农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创建工作的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成立经费保障组,由河池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创城工作的经费保障;成立宣传组,由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创城工作的宣传和协调调度媒体等工作;成立综合组,由河池市食安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相关领域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以及促进食品产业发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管理、市场升级改造、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河池市金城江区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投入的新模式,降低创建成本。主要经验做法是,采取业主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经费投入方式,实现“既减轻财政压力,又保障有钱创城”的“双赢”效果。一是引导“业主出大头”。利用走访巡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引导经营户自筹资金投入设施改造。截至2017年4月7日,金城江区已有2132家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完成设施改造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二是采用“政府补漏洞”。在本级财政支出整体趋紧情况下,通过追加财政预算方式,拨付“创城”工作经费10万元。另外,通过返还罚没收入的方式(即:罚没收入费用的80%),累计列支工作经费达23万元,为“创城”基础性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在宣传、培训上,河池市金城江区的工作也可圈可点。金城江区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切入点,坚持拓宽宣传渠道,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宣教格局。一是科普常识广覆盖。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万封书信进万家”、“放心农资”下乡及“五进”等系列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9万余人,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和《致学生的一封信》5万余封,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二是业主培训全方位。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方式,对经营户就《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相关申办许可、管理要求、操作流程、布局规划、设施制度建设等进行全方位培训。对相关业主先后上门培训1次以上,集中培训20期共计1721人,有效推动了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三是氛围宣传立体化。构建以电视、广播、手机、LED屏为载体的“空中四条线”和以城市广场、旅游景点、建筑围挡、交通护栏、道路两侧灯杆、农贸市场和经营店面为阵地的“地上七个一”宣教新模式,实现“空中地上”立体发声。截至2017年4月,累计在电视、广播报道35次,LED屏滚动宣传936条,手机短信3万余条,悬挂横幅686条,印发宣传材料29万余份,设立展板572块,张贴标语2万余张,制作墙报67期,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亮点三:“四有两责”落地生根 监管根基牢筑     河池市结合机构改革,建立了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市级监管机构得到整合,县市监管机构得到加强,乡镇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村级建立了协管员网络。配齐市级食药监部门人员71人、县(市、区)218人、乡镇(街道)514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170人,村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27638人。     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是河池市推动“四有两责”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在2015年创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基础上,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继续完成余下51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的建设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河池市各县(市、区)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构,强化经费保障,继续完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等,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开展夜宵摊点综合管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食用农产品的种植、食用水产品、畜禽产品的养殖、屠宰以及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不同环节的监管内容,分配责任,落实到位,争取每个环节不掉链、不失职。     在落实“四有两责”工作中,河池市明确“三个责任”,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一是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县(市、区)绩效考评。二是明确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实行责任追究。三是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遵纪守法,违法必究。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模式,按照“八统一”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截至2017年3月,全市已完成模范诚信和示范食品生产企业63家,示范农贸市场27个,示范超市33家、示范熟食制品摊点137家,示范食堂和餐饮单位525家,10249名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标准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