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国资委加强监管企业风险管理

14.03.2017  17:33
当前,河池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推进年活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提高企业质量和效益的难得机遇期。为此,市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监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30.66亿元,同比增长73.01%,所有者权益总额42.48亿元,同比增长153.07%,营业收入1.46亿元,同比增长23.84%。
              一是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外派监事会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外派监事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通过外派监事会事前监督,对企业的遵纪守法、经营成果、管理状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为国企的出资人决策提供完整、真实、可靠的信息。
              二是建立企业风险预警机制。以严格落实企业“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抓手,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动态监督,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会计信息不真、报表数据不实、盲目投资、担保行为不规范等风险隐患及时监控预警,及时应对。同时,市国投公司、市城投公司等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知名律师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风险分析,对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风险提示,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推动企业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2016年市国投公司通过加强风险管控,企业负债率与2015年同比下降了三十个百分点,下降至37.91%,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水平得到了提升。
              三是健全企业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出台《河池市市直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池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等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企业风险管理负总责,对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明确了所需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经营投资风险。(刘顺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