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示范高中半数指标分配到服务区初中

07.07.2015  18:01

  河池日报讯(记者黄炼通讯员廖华)7月6日,市教育局下发《河池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从中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24时止,各县(市)招生办具体负责考生填报志愿。《方案》要求严格实行国家、自治区招生政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超额完成全市2015年2.36万名普通高中新生招生任务。
  
  《方案》下达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包括两部分:指令性计划(正取,含民族生)和指导性计划择校。《方案》规定,今年继续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河池高级中学的正取生指标按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和学校服务区分配到全市各县(市、区)择优录取;其他11所(含市直学校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县(市、区)管理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除每所拿出100名正取生指标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择优录取外,还拿出正取生指标的50%分配给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3所市、县(市、区)管理的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所拿出50名正取生指标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择优录取,以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逐步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对于考生填报志愿,《方案》强调,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从中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24时止,各县(市)招生办具体负责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学习《201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河池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有关招生政策,了解投档录取原则。登陆河池市教育信息资源网,在“各校招生信息”栏了解招生学校办学情况,准确填报学校志愿。考生进行志愿填报,首先要填写纸质志愿表,然后交给学校统一在河池中考专网上录入,录入结束后,学校在专网上给每个考生打印4份志愿表,让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1份留给学生,2份留在学校(其中1份备查,1份报均衡生用),1份以报名号为顺序按学校装订成册后,于2015年7月16日前送交县(市)招生办(金城江区各初中送交金城江区市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