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成立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推行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

20.04.2017  18:5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强化对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4月1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成立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侯建国副书记任组长,自治区张秀隆副主席任副组长,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等13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筹建自治区河长制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在水利厅设置办公室,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日常工作。水利厅杨焱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处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确保河长制日常工作畅通有序。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10月11日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中特别强调:“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这体现了河长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党中央全力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鲜明态度。

 

              领导小组的成立,充分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在我区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的坚定决心,也标志着广西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