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聚焦广西公安“放管服”改革

30.01.2019  16:32

▲2019年1月24日《法制日报

      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也是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最主要的方式。去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强化严打整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线,深入开展“神剑3号”专项打击行动,公安部门整体防控能力持续提升,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为企业营商、群众办事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群众安全感再创新高。

机制改革念好平安巡防经

      2018年8月9日,南宁市民族广场,近千名特警、交警、巡逻民警、武警以及社会治安巡防力量队列整齐,近百辆警用摩托车、武装“冲锋车”、特警运兵车、武警巡逻车警灯闪烁。随着一声令下,他们迅速出发奔赴岗位,南宁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全面启动。

      新机制的变化显而易见。街面上警力全天候不间断巡逻防控,一警多能,多警种配合巡逻,中心城区建立三级巡防架构,10个快速反应处置区域设立,形成立体化防控,快速消化处置街面警情。

新机制让南宁更安全、市民更放心,广大市民关心的电动车电瓶被盗、街面扒窃、抢劫等案件大幅下降,为促进南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构筑起牢固的平安防线。”南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梁上斌说。

 

大巡防换来大平安。长途货车夜晚路过滨海城市钦州时,司机们总能安稳睡个好觉。近年来,钦州实行全警夜巡,钦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晓红带头,全体民警全部参与夜巡工作。

      “夜巡让我们的城市长治久安。”钦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何婷玉说,每天19:30至23:30是市局机关巡逻时间,何婷玉和其他机关民警一起,守护夜色下的家园。3年时间下来,城区发案率迅速下降,中马产业园案件低发,企业员工下夜班回家不再提心吊胆。

      目前,广西各地公安部门全面加强对企业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视频+实兵”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铁腕整治打好扫黑除恶仗

      1月4日,随着民警对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隆林县“平达电站”被村霸敲诈勒索一案成功告破。

      隆林县介廷乡平达水电站增效扩容建设项目自2017年开工建设以来,部分当地群众以该电站建设影响该屯河流生态,挖隧道会破坏该屯“龙脉”影响风水为由向建设公司索要700万元“补偿费用”。为达目的,这些人用石头、车辆堵塞施工洞口、砸坏施工器械、丢弃水泥等暴力手段多次阻碍施工,致使项目多次被迫停工,企业损失惨重。

      “这起案件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及人员众多。”隆林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巍说,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

      2018年10月20日凌晨,周巍率队奔赴距离县城90余公里外的介廷乡平达屯,雷霆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岑某等7人抓获。犯罪嫌疑人韦某等5人畏罪潜逃后,迫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严打震慑,元旦期间,4人陆续投案自首,1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案件成功收网,隆林警方扫黑除恶工作再添战果,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和净化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再立新功。”周巍说。

      黑恶势力影响社会繁荣稳定。2018年,广西连续开展四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在边境地区开展“边境铁拳”专项行动,对破坏边境地区营商环境的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摸排、打击。

      据统计,广西全年打掉一般涉恶类犯罪团伙同比上升17.4%,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159.1%,敦促1238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得到了公安部通报表扬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肯定。

 

全面出击建好平安防护网

      传销是社会“毒瘤”,严重影响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扭曲人民群众价值观。

      广西公安以最坚定的态度打击传销,北海市颁布了史上最严打传政令,创新整治模式,升级技侦法,在案件侦办和面上清理中取得显著成效。南宁市“一日一小打、一周一大打”,组建三级打传队伍连续开展声势浩大的地毯式行动,一批批传销人员落网。

  各地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及时侦破了大部分街面盗抢骗及其他治安案件,案件“朝发夕破”或“夕发朝破”成为常态。

      2018年1月至12月,广西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592起,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经济犯罪时,公安机关十分注重为受损企业追赃挽损。”钦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陈建忠说。2018年,钦州公安机关通过破获针对企业的合同诈骗案,全力开展侦破,为企业挽回损失7000多万元。

      广西公安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推行执法办案公开,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公安厅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资金查控手段工作规范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涉及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执法办案活动。

 

南宁、柳州、梧州、防城港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制度试点工作,明确经济犯罪案件受案处理、案件移送、案件审查等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受立案工作。

      “广西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打’出平安,‘改’出群众满意,‘建’出社会公平正义。”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唐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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