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模范法官梁绍南调任南宁市中级法院监察室主任

02.09.2015  11:03

  近日,经南宁市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和市委政法委批复,全国法院模范法官梁绍南调任为南宁市中级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让先进模范担任纪检监察岗位领导职务,是中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和反腐败的体现。

  梁绍南,曾任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和良庆区法院副院长。近年来,他以“司法为民”为己任,坚持勤政廉洁、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曾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中国“法官十杰”评选“银法槌”奖、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优秀工作者、广西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广西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等多项荣誉,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各1次。

  中院一直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工作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政治上忠诚可靠、专业上出类拔萃、人品上赢得公信的人放在重要岗位上,委以重任。梁绍南同志作为先进模范,在纪检监察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能够起到表率作用,带头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守纪律讲规矩,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在他的正能量影响下,中院将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