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02.12.2016  18:02
  近日,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部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近4年来我中心第四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本次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还有: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司法所、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覃清燕和西乡塘法律事务中心苏黎。

  近年来,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任,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积极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工作站初审制度,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建法律援助专业服务团队,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拓展便民渠道、改进队伍作风,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新措施,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三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稳步增长,共接待来访29168人次,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来电23218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073件,受援人数共计13607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者取得利益28216.27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