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619万元

01.03.2017  15:03
  2月28日,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2016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619.61万元。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不断降低门槛,在重点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去年,我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扩大,全市新增设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24件、受援人数达4953人,案件数量和受援人员与2015年相比均出现增长。在对受援人应援尽援的同时,我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将案件受理后5日内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提速到3日内,全年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的案件占52%,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89.66%,代理和辩护律师意见采纳率90%,全年无受理案件和接待法律咨询方面的投诉,为法律援助对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619.61万元,各类案件受理后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引导群众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走法律渠道解决,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和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