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厉行法治推进首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2.06.2017  15:42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宁市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征程,有计划、有步骤、创新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砥砺前行,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推进“放管服”工作

  促进政府职能大转变

  精简审批,权力“瘦身”。在经开区、高新区、东盟经开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组建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将市本级29个部门189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由市行政审批局承担,市本级全部438项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立等可取”即办件比例达13.7%,审批“瘦身”提速,实现高效审批。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容缺后补”制度,有效减少群众办事时间。依托“互联网+”建成网上审批大厅网络平台,完成306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工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与全区同步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营业执照办结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提速率超过80%。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在交通运输领域、农业领域开展综合执法,在乡镇开展 “四所合一”改革,组建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减少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和执法扰民。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动性增强。据统计,2016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次数大幅度提高,达168次,相比2015年度的50次大幅增长,较为有效地解决了“告官不见官”现象。过去,出现“民告官”的时候,被告的行政机关大多是委托律师或工作人员应诉。2015年,南宁市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强调,对于案件复杂、可能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出庭应诉。

  加快法规体系完善

  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城市发展需要相关法规进行规范。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我市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拓宽群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例如,从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遴选一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搭建起政府立法与基层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邀请立法咨询员、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普通市民参加专家论证会或者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每一件规章草案进行深入论证、广泛听取各界意见。2013至2016年,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5件,共出台市政府规章34件,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20余次。

  此外,2016年,我市印发《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颁布《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红头文件”的制定程序和规范,建立“红头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评估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异议审查制度和“三统一”制度。我市还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规范政府和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决策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交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未经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审查不通过的,不上会讨论、不进行决策。

  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去年,我市在全区率先建成南宁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目前,系统已基本覆盖所有市级执法单位。执法部门通过此平台可以进行网上办案的相关操作,包括案源处理、案件处罚、案件归档、统计分析等,监督机关可以对各执法部门的办案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督,也可以按月度或年度考核。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情况由事后监督前移为事中监督。另外,系统还面向公众开放,公众可通过“南宁市网上行政执法公示网”查询行政执法案件、自由裁量权信息、行政处罚结果、法律依据等相关执法信息。除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的案件外,其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已结案的处罚案件结果也可以在这个公示网上查询。

  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为全面掌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南宁市自2006年起在全区率先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通过开展考核有效检验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201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行依法行政考核末位约谈制度的意见》,在全市推行末位约谈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

  加强法治学习培训

  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领导集体学法不少于两次,春节后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法活动已经形成惯例。

  建立“法治南宁讲堂”,每年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对全市在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治讲座,每次参加人员达1000多名。

  开展大规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每年我市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15年举办了9期近6200人参加,2016年举办了6期,近3000人参加。

  举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13年,出台了南宁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市所有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都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2014至2016年组织对新提拔的3219名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职前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