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亮点频现 三城区创举获肯定

29.03.2016  12:46

   

  良庆区法院家事调解室

  

  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设施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3月28日,记者从2016年广西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现场交流会上获悉,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江南区法院和西乡塘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中大胆探索和实践,家事审判改革效果明显,并探索出不少独特的做法,表现出了诸多亮点。当天参会法院分别到实地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据了解,去年9月份自治区高院确定了10个基层法院,作为广西首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其中,良庆区法院、江南区法院和西乡塘区法院榜上有名。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中,良庆区法院结合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特点,改造升级原有审判区域,打造以“”为主题的家事少年审判中心(包括家事法庭、家事调解工作室、家事多功能工作室、家事文化长廊等专门场所)。联手妇联、民政等部门,在市救助站的支持下,建立了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良庆区人民法院探视中心,并增设有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和课堂学习室、受伤害人身心恢复健身房、医务室等。自去年12月份,反家暴庇护中心启用以来,已有5名当事人申请入住。

  良庆区法院还完善和创建了《家事法庭工作制度》,即家事纠纷调解制度、心理评估与辅导制度、离婚纠纷财产申报制度、冷静期制度、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探视回访制度、家暴回访制度、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家暴受害者庇护救助制度,并聘请了14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开展家事案件的评估与干预。

  江南区法院设置了专门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和家事案件调解室,将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成温馨静谧的私密场所,利用圆桌形的家事案件调解室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便于对当事人进行开导劝说。法官立案时发现当事人有受到家庭暴力的,会派专人将受害者引导至单独空间,充分听取受害者的陈述,指导其举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诉讼。

  江南区法院在离婚案中实行冷静期原则。对于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而对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的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设置一定的冷静期,防止冲动离婚。对双方当事人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不准许离婚。法院推出针对离婚父母探视子女的“蓝天家事”,规劝当事人坦诚面对离婚,摒弃对立情绪,引导督促教育好孩子,为父母探视孩子创造有利条件,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快乐氛围。

  自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西乡塘区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西乡塘法院已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了4份人身保护裁定。西乡塘法院通过与西乡塘区友爱社会服务中心合作成立了司法社工服务站,建立家事调查、心理辅导、诉后跟踪、回访帮扶、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工作等工作制度,引入第三方参与涉未成年案件及家事案件的纠纷化解工作。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