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工作首战告捷

22.06.2016  10:08
  6月20日,从市中院获悉,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的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清理排查案件6724件,执结有财产案件2769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1.6亿余元,全面超额完成清案任务,获得了自治区高院的表彰。

  6月2日晚,市中院组织开展“夜色行动”集中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当晚执结案件16件,直接影响和带动其余49件系列案件的顺利执结。

  6月5日,南宁澳华小区,居民围在信息公开栏前议论纷纷。原来,兴宁区法院在该小区人员密集的地方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法院接受举报、提供执行线索的工作电话,向“老赖”施压,带动群众参与执行工作。

  面对辖区乡村地域广,涉乡村案件较多,对乡村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收效甚微的现状,西乡塘区法院因案制宜,成立涉乡村案件执行小组,深入村屯张贴被执行人失信公告,通过舆论压力促使当事人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活动期间,仅公布失信行为就促使13名“老赖”到法院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履行金额达43万元。

  此外,在突出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对于规避执行情节极其恶劣的被执行人,西乡塘区法院通过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引导申请执行人自诉的形式,依法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活动期间,该院将擅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的周某达、谢某两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清案活动中,青秀区法院和西乡塘区法院还召开债务人大会,现场对规避行为严重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为加大执行力度,兴宁区法院还与国土、房产机构、车管等部门签订联动司法协议,快速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资信程度,严密财产查控体系,拓展执行线索,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措施,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和限制,增加“老赖”的失信成本。

  西乡塘区法院则发挥依靠城区党委协调各方的制度优势,先后与城区纪委、政法委就解决执行难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将53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报给城区纪委,由城区纪委负责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中的城区党员履行义务,对于规避执行的党员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党纪处分,并对其提拔任用进行限制。西乡塘区法院还利用城区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被执行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及法律文书送达,提高了执行效率。

  在“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江南区法院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向社会征集79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公告发布后被转发上万次,7名为逃避执行藏匿已久的被执行人迫于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压力,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