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获“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2.07.2016  12:10
  近日,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六部委联合对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南宁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成为南宁市两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广西仅有十个单位获此称号,其中法院系统仅有两个单位获得表彰。

  中院立案庭高度重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在导诉、立案、信访、调解、“三类案件”审理、再审复查和司法救助等岗位均配备了法官专门负责办理老年法律权益的案件。开通了立案和信访咨询热线,畅通老年人维权诉求途径,及时了解老年权益保护问题,推行预约立案、电话咨询、预约接访等措施,解决老年人立案难问题;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设有书写区、休息座椅、饮水机、常用诉讼文书样式、诉讼指南手册,并专门为老年人配备了老花镜。设立了导诉台,安排专人负责接受老年人维权咨询,法官对老年人实行“一对一”的诉讼引导,协助老年人办理立案手续,对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案件,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对老年人推行口头起诉受理制度,对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口头起诉服务;立案庭还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贯穿在涉及老年权益维护的案件审理中,强化立案调解职能,发挥调解快速和平解决纠纷的特点,依靠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让调解作为处理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的有效办法。

  中院立案庭为老年法律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肯定,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文明窗口单位、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南宁市直属机关先锋示范点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