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广六市消费者组织共签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08.08.2015  14:45

两广六市签署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签订合作协议。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 陈洪波摄

广西新闻网 梧州8月7日讯(通讯员 邹建欣 陈洪波)为更好地保护两广六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个高效的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长效合作机制,提高维权工作效率,有效地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构建两省区六市消费和谐,8月6日,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和广西梧州市、玉林市的消费者组织在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签署《两广六市消费者组织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签订《合作协议》以后,消费者在这六个城市的任何地方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一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可以实现跨区域消费投诉的异地处理。当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可直接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投诉,也可以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然后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协处理,本地的消费者组织负责反馈。

两广六市消费者组织共签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消费者跨省维权更便利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以往,在异地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常因投诉难、成本高而放弃维权。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日前,梧州、玉林两市和广东省四市的消费者组织共同签署《两广六市消费者组织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在这6个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可异地维权。

据梧州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黄成林介绍,以往,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消费行为在何处发生,就由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受理。消费者若在外地购物,回到居住地才发现问题,往往维权成本很高,耗时又长,很难解决。此次,梧州和玉林两市的消费者协会与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的消费者协会签订该《协议》,结成“消费维权同盟”。根据《协议》,消费者在上述六市任一行政区域内消费,发生纠纷后,可异地维权。如,梧州的消费者在肇庆购物,回到梧州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后,可直接提交证据,向梧州市消协投诉。梧州消协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把相关证据及投诉材料向肇庆消协移转,由后者调查处理,再由梧州消协将结果反馈给消费者。

事实上,这一做法早有尝试。2013年,梧州、玉林与广东茂名三市消协签署文件,建立了两广三市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长效合作机制。据梧州市消协秘书长李晚昌介绍,2013年以来,成功处理了7起异地消费维权投诉案件。如,去年梧州消费者张先生向梧州市消协投诉称,他在梧州市长洲区一家私城的展销中,看中了“老爷车”展位上的一套家具,交了1300元定金,约定一周后送货。但一周后,家具没送到,商家也“蒸发”了。消协接到投诉后,经多方追踪,发现该商家在玉林参加展销。于是两地消协联动,为消费者追回了定金。

据黄成林介绍,此《协议》在2013年合作机制的基础上,拓宽了合作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消费纠纷的受理范围,不仅包括消费者在实地购买的商品,也包括服务、网购商品以及快递服务等。此外,“消费维权联盟”还将同步发布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