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第12号消费提示

09.11.2016  18:33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雷倩倩 通讯员   熊至娟) 随着“双11”促销宣传活动持续升温,消费者网购热情也逐渐高涨。11月7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今年第12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双11”理性消费。

据统计,以往“双11”期间,南宁12315接到的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数量占同期总量的5%~10%,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品质量差、退换货难,以及虚假宣传,投诉涉及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服装、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品类。例如,去年“双11”时,韦先生在京东购买了一块防水表,打完折约1.3万元,使用到3个月时,手表进水出现严重问题。韦先生认为商品有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宁女士去年“双11”在天猫商城购买床上用品,商家迟迟不发货,定金也不退。消费者农女士去年参加天猫某商家抢购活动,活动称前50名有优惠折扣,让农女士惊讶的是她比第50名用户提前付款却没能享受优惠。

为此,南宁12315提醒“双11”血拼族:首先,要理性消费、谨慎下单,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第二,尽量选择信誉度比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电商;第三,付款前,仔细了解商家开展优惠活动设置的前置条件,“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属于不合理条款,应拒绝在使用该类条款的电商处购买商品;第四,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直接转账至私人的账户,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以防误入“钓鱼”网站,或者被木马程序入侵;第五,先验货再签收,收货时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最后,注意保留消费凭证,比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