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五举措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

22.05.2015  19:43

  近日,贺州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突出重点,采取五举措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积极行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开展县级重点检查工作,为检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圆满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责任。该市成立了县级重点检查工作组,落实了具体的检查人员,确定了相关被检查乡镇、部门的具体检查资金项目。对乡镇的检查,资金项目不少于3项;对部门的检查,资金项目不少于2项。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对所承担的检查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及廉政纪律负责。

  三是认真检查。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此次县级检查工作。检查中注重听真话、查实情、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走过场,特别是对“零申报”、“零问题”的部门和乡镇在县级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是加强沟通。加强检查组与检查对象的沟通协调,取得检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管理制度或政策上的疑问及检查中与检查对象存在的重大分歧,及时与县级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咨询、沟通;对拒绝、拖延、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是严肃纪律。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受理或承担办理的举报事项,检查组落实专人负责,并做好举报材料保管工作,不得泄露任何信息和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检查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隐瞒、少报、漏报问题,更不能为检查对象庇护、说情。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政制度,不得利用检查之便谋取任何私利,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检查工作的请吃、娱乐、旅游和送礼;轻车从简,厉行节俭。

 

信息报送:贺州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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