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破"1.13"特大传销案 涉案数亿元抓458人

26.06.2015  14:18

警方通报“1.13”特大传销案情况。 广西新闻网 记者 黎超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6月25日讯(记者 黎超 通讯员 耿国华)南宁警方25日通报,警方历经近一年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1.13”特大传销案件,一举摧毁了一个以外省籍人员为主,涉及全国各地8000余人、涉案金额累计达数亿元的特大传销组织。

目前,南宁警方共抓获该案涉嫌传销人员458人,并对传销组织的领导者、骨干人员230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共查封冻结涉案账户1000多个,依法冻结涉案资金4300余万元,缴获轿车、电脑、传销账本、银行卡等大批涉案物品。

据了解,该传销组织以“纯资本运作”为幌子,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形式从事传销非法活动,形成了涉案人员达数千人的超大型传销网络。

2015年6月1日,南宁警方调集了经侦、刑侦等多个警种及相关城区公安分局警力共1600多人,组成160多个抓捕小组,进入各城区小区、出租房,对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骨干人员实施抓捕。同时,涉案资金冻结小组对30多个银行网点的1000多个涉案账户进行查封冻结。目前,抓捕、审讯及涉传资金的追查、冻结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近年来,南宁市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对传销违法活动进行打击整治。南宁市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曾自成介绍,南宁市已将“组织参与传销活动或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的行为纳入《南宁市城市治理重点领域个人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第六条给予扣6分;房东出租房子给传销分子从事传销活动的,还将由公安、工商、租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等依法进行处罚,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案民警还提醒市民,传销人员多无正当职业,将自己的房屋出租时最好要求租户提供暂住证,方便确认租户工作单位及职业;出租后要跟进掌握情况,发现房子的租户经常换人、多人居住的要及时向警方反映;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提供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房东仍将会受到相关处罚或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