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部署开展2017年“渡运安全月”活动
开展渡运安全风险排查管控。重点排查渡口码头、引道、渡运水域是否存在影响渡运安全的风险,梯级河段、库区下游以及水位变化较大的渡口水域是否按规定标识警戒水位线和停航封渡水位线,水电站、水库等管理单位因蓄放水作业可能导致渡口水位急剧变化的,是否按规定事先通报水情信息。
促进渡运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通过核查“旧帐”、清理“欠帐”、排查 “新帐”等方式,即已整改完毕消除隐患的,及时组织验收销号;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分析原因、厘清责任、落实措施、促进整改;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重点整治渡运水域从事水上过驳、采砂、捕捞、养殖、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等危及渡船航行安全的作业或活动,未经许可非法设置渡口、非法渡运、使用非法拼装船、在非通航水域(含江河、水库、湖泊等)从事非法营运、体育或旅游活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做到 “排查—评估治理—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
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民俗集会等渠道开展渡运安全宣传。深入开展“三进”(进村屯、进校园、进渡口)、“三讲”(讲安全管理责任、讲渡运安全知识、讲渡运典型事故教训等内容);继续倡导“三文明”活动,即倡导渡口渡运管理部门、乡镇政府、渡口运营人、渡口工作人员“文明管理”意识,倡导渡船船员“文明驾船”意识,倡导乘客“文明乘船”意识,共同推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提升水上应急应变能力。围绕恶劣天气和危险水位信息接收、传递和禁航制度实施、滞留乘客疏导等应急处置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渡运安全预警机制和渡运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或无剧本演习,确保应急处置取得实效。
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重拳整治无证船舶、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和车渡船违规渡运等“老毛病”;通过制定地方性文件划定“渡口安全区”,根治非法占用渡口水域和渡运线路的“老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