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司法局与广西第一强戒所开展“结对子”活动

10.02.2015  21:32

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巡视员、副厅长卢万兵同志2014年8月到灵山县调研时所提出的“把灵山县定为全区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县”的指示精神,2015年2月3日,由灵山县司法局陈之成局长带领该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重点镇的司法所长到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  “结对子”活动,与戒毒所共同探讨如何实现强制戒毒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无缝对接”。

陈之成局长一行10人到达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后,受到了戒毒所领导和同志们的热烈欢迎,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首先由戒毒所谢哲所长介绍了戒毒所的基本情况。谢所长说,戒毒所在对戒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的同时,还开设有丰富的兴趣小组和职业技能培训,使戒毒人员有健康的身心和掌握一技之长,以便回归社会后能够自食其力。随后,陈之成局长也介绍了灵山县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目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存在的困难。双方在融洽的气氛中还共同探讨了强制戒毒人员解戒出所后如何与所在地的社区康复进行对接,如何能将社区康复工作做得更好等问题。

接着,同志们在谢所长的陪同下进入戒毒所内参观了脱毒治疗区、康复区、所内戒毒人员的寝室文化和观看了戒毒人员的歌唱乐队表演。灵山县司法局局长助理吴伟和容波股长还为该所灵山籍的戒毒人员宣讲了社区戒毒(康复)的相关知识和灵山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戒毒人员解戒后更好地回归社会树立了坚定的信心。

最后,陈之成局长和谢哲所长一致表示,今后双方要经常性地沟通、交流,使灵山县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创出亮点,更上一个台阶!

 

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帮教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