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检察院、法院共同开展刑事审判业务沙龙活动

09.11.2017  10:48

  广西检察网11月9日讯(通讯员陈治颜)11月3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干警受邀参加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举办的形式审判业务沙龙活动,共同就刑事案件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与会者观点层出不穷,收到良好的效果。 

  本次沙龙活动,主要围绕“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异同”来展开。灵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首先陈述提出该议题的原因和办案中遇到的困惑,并立足刑法规定和立法本意,从法律解释和逻辑分析的视角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分享了审查观点和分析方法。灵山县法院刑庭法官结合审判实务,就“暴力威胁程度”的理论内容和两罪之间的界定,陈述了观点、发表了意见。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办案实际踊跃发言,并围绕如何加强两罪之间暴力程度如何标准把握、证据理念以及证据标准的认识、刑法谦抑性的落实等问题展开深层次的讨论。 

  与此同时,借助此次刑事审判业务沙龙活动,检察官和法官们也就职务犯罪的审判实务、第四季度刑事审判业务工作进行了深入地沟通和交流。 

  通过此次沙龙活动,进一步密切了灵山县检法两家在业务上的联系,加强了双方对实务问题的理解,拓宽了大家对法律问题的思考视野,解决了双方在罪名认定上的分歧和矛盾,从而更准确地指控犯罪,实现罪刑相适应,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