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年年放且看今年新变化 仍难逃“三宗罪”

25.02.2015  12:36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喜迎新年的一种方式,但肆无忌惮地燃放,就会引发诸多“祸事”——火灾、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据统计,2月18日(除夕)晚11时许至19日3时,南宁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10起火情,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起。空气质量一度由良变为重度污染。令人欣慰的是,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有所下降,且市区未发生造成严重伤害人身安全的事件。

  1 空气一度重度污染

  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时,会排放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还会产生大量粉尘,使得污染物更加多元化。2月18日下午5时至19日凌晨1时许,记者查看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发现随着燃放烟花爆竹数量的增加,空气质量污染程度逐渐加重。

  18日下午5时许,南宁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为65,空气质量级别为良。临近晚上12时,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递增,且出现集中燃放的情况,空气质量污染加剧。19日凌晨1时许,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98,为重度污染。

  2 违规燃放噪音扰民

  春节前夕,南宁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场所的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内,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2月18日(除夕)、19日(正月初一);20日(正月初二)至24(初六)以及3月5日(元宵节)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但很多市民在小区、街道、学校等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黄先生住在南宁市鲁班路一小区,家有老人和怀孕的妻子。他说,不少居民在小区全天候地违规燃放,从除夕到初六不停地放。这几天的凌晨,他的家人常被爆竹产生的巨响惊醒,老人和怀孕的妻子根本睡不好。

  记者了解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不少,很多市民深受其扰,但无可奈何。因为违规燃放者燃放后就溜之大吉,却给他人带来一堆麻烦。

  3 燃放爆竹引发火灾

  2月17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南宁市明秀路明秀市场斜对面,一栋三层高的自建楼突然起火,一楼的不少杂物被大火吞噬,一男一女被困二楼的窗口旁。南宁市消防支队北湖中队官兵紧急到场,将被困者救出。据参与救火的一名消防员介绍,这起火灾系小孩将点燃的爆竹扔在一楼,后引燃杂物。

  据消防部门统计,2月18日晚11时许至19日凌晨3时,南宁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发10起火情,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起,所幸无人伤亡。 (记者 苑长军)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