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安装燃气管道发生纠纷 向燃气站泼猪粪被判刑

16.12.2014  13:54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 通讯员谭倩漪)因安装燃气管道与燃气公司燃气站发生纠纷,继而采取极端方法多次向燃气站内泼洒猪粪,这种不理智的做法也换来了牢狱之灾。12月15日,江南区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居仁村独木坡居民龚洪流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5月至10月间,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高岭调压站因安装燃气管道,与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居仁村村民发生纠纷。期间,该村村民龚洪流伙同他人多次把事先准备好的猪粪,拉到中燃公司高岭站内泼洒,后来又持撬棍、锤子、铁铲等工具,将中燃公司高岭站大门、围墙砸坏。今年2月份,龚洪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江南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洪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多次泼洒猪粪,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情节恶劣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成立。在伙同他人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处罚。根据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他同伙则另案处理。(文中为化名)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