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督查组到我市开展督查工作

04.06.2018  01:39
 

  2018年5月24日,以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李桂琴为组长的自治区物价局清理废除血液运送、中转服务费专项督查小组到南宁中心血站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工作主要以座谈方式进行。座谈会上,督查小组介绍了此次督查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市物价局和南宁中心血站分别就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和委员会关于取消运送服务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电〔2018〕6号)的情况作了汇报。督查组还对中心血站的相关发票和财务报表进行抽查。

  2018年3月29日,南宁市物价局、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取消血液运送服务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物价〔2018〕47号),明确废止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于2007年5月10日印发的《关于南宁中心血站急救送血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南价费〔2007〕25号)文件,取消计划外急救送血费(收费标准为2元/公里)。

  下一步,我市价格和卫计部门将持续对政策的实施进行监控,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开展工作。

监督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