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日特辑--“三八红旗手标兵”交警梁嘉丽

15.03.2016  18:24

 

  “以前‘三八’妇女节我们都是在忙碌的办案中度过的,今年但愿能休息半天。”说这话的是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梁嘉丽。她是素质过硬的党员业务标兵,也是大队亲民爱民的典范。
  2011年,梁嘉丽主动要求从工作相对轻松的违法处理窗口岗位调到事故处理中队。起初,梁嘉丽对一切都十分陌生,制作现场图、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和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要从头学起。梁嘉丽一头扎进事故处理知识的“汪洋大海”,如饥似渴。
  “每天除了忙碌地工作,还坚持1个小时以上的学习。处理事故,是事故处理民警的立身之本。”谈到学习,梁嘉丽谦虚地说,这些年,她在工作上一年比一年得心应手,除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外,主要得力于对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朴实情感,这给了她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勇气。
  今年1月,“七位一体”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刚刚出台时,梁嘉丽仔细研究该体系的具体操作方式和对事故处理工作的作用,及时将所学教给同事,组织接处警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大队接处警工作效率高了,出警速度也加快了,为侦破案件节约了时间。梁嘉丽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调处事故的方式方法,并将所学熟练运用于破案攻坚行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的业务知识很快得到提高。
  今年2月19日17时,辖区银海大道与良玉大道交叉路口一辆泥头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车人当场死亡。接到报警后,梁嘉丽带队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取证。勘查完现场,时针已指向23时,原本想回家帮老人按摩的梁嘉丽又接到报警电话:恒大绿洲前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梁嘉丽来不及多想,又马不停蹄赶往现场……
  “以苦为乐是我们事故处理民警的口头禅。”梁嘉丽说,在事故处理岗位工作,一年到头没有“八小时工作日”概念,更难以体验节假日里的悠闲自在,“但案件突破后的喜悦,是常人无法感受的。
2014年7月,处理完一起事故驱车回队部时,梁嘉丽又接到报警,称五象大道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电动车骑车人是一名孕妇,受了伤,摩托车司机逃逸。
  为尽快破案找到肇事司机,梁嘉丽反复勘查现场,走访群众,调看监控视频,但没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梁嘉丽决定向受伤的孕妇了解事故经过。
  赶到医院,这名脸色苍白的孕妇躺在病床上,脸上尽是无助。同为母亲的梁嘉丽明白孕妇此刻焦急的心情,暗暗下定决心:尽快破案,给这位准妈妈一个交代。
  询问完事故细节,外面已是万家灯火,原本要回家的梁嘉丽,调转车头又回到事故现场。最终,遗落在现场的一张会员卡让梁嘉丽看到了破案的希望。
  经查,会员卡的登记人是一名外地男子,名下有一辆摩托车。梁嘉丽立即联系该男子,告知其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经过梁嘉丽几天的劝导,该男子最终承认是肇事者,不仅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还让梁嘉丽带他去向孕妇受害者道歉。
  作为南宁市区唯一奋战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女民警,梁嘉丽如今已经成为邕城交警的一张“名片”:2011年南宁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荣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南宁市先锋示范岗;2013年南宁市公安局爱民标兵;2014年荣记个人三等功。荣誉,是对梁嘉丽的肯定,同时也激励着她更加用心地为民服务。3月6日,梁嘉丽被授予南宁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