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帮教公益模式

16.03.2016  09:38

  广西检察网3月16日讯(通讯员温献英 黄玮希)“看到自己能帮助小军做作业,还在我的指导下做了一道数学难题,我觉得很高兴,自己是很有价值的”。2016年3月14日,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在玉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带领下帮助了一名白血病儿童后如是说。据悉,通过带领涉案未成年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实现感化教育目的在玉林市尚属首例。 

  在这次义工慈善活动中,检察官带领小明看望了患病的小军。9岁的小军身患白血病,家庭异常困难,其爸爸股骨头坏死,奶奶患癌,只有母亲一个劳动力。看见这些情形,小明的难过之情表于脸上。看到小军热爱学习,于是小明便拿起数学课本教小军写作业,讲解了近一个小时,一个仍然学得乐此不彼,一个仍然教得兴高采烈。探望结束,小明表示要多来看望小军并教他读书,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 

  2013年,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成立以来一直在探索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模式。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设立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辅导老师为其做心理援助等工作,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温暖,尊重需求得到了满足。然而,只有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工作,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潜在能力,成为所期望的人物、实现自我价值才能够更加自信的回归到社会。于是,在2016年初,玉州区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和玉林幸福义工团队进行积极的联系沟通,涉案的小明成为义工团队的一员。第一次带领涉案未成年人参加公益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玉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很多涉案未成人本性单纯善良,涉案后难免有自卑心理,如果带领他们去参加公益慈善活动,让他们接触到困难弱势群体,可以唤起他们内心的善良和社会责任感,在帮助有困难的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过程中实现他们的自我价值,减轻自卑感,树立信心。未来,玉州区检察院将把带领涉案未成年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常态化,并根据每名涉诉未成年人的特点安排公益慈善项目,以达到最好的帮教实效。 

  (作者单位:玉州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