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检察院“预防约谈”敲响廉政警钟

28.12.2015  15:21

  广西检察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蒋发海)“开展检察约谈,是对我的关心、更是对我的警醒,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打了一针‘清醒剂’。”玉州区教育局黄局长如是说。近日,玉林市玉州区检察院对近年来查处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部分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预防约谈”,以达到预防关口前移、澄清问题、纠正错误的目的。 

  此次约谈由检察长、分管自侦部门副检察长、反贪反渎局会同职务犯罪预防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约谈组。约谈会上,约谈组向发案单位通报了近来各单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剖析了发案原因和潜在隐患,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自查自纠等方面提出了检察建议。此外,“预防约谈”还提醒谈话对象注意所任职部门存在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应加强本部门廉政风险制度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以及警示和引导单位部门敏感岗位负责人要廉洁从政,同时要求其在十日内向检察机关递交说明或整改承诺报告。 

  据悉,自今年11月《玉林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约谈规定(试行)》施行以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实施“预防约谈”制度,先后与玉州区教育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和南江街道党工委书记举行了“预防约谈”,通过倾听、解答发案单位提出的实际问题与改进需求,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发案单位筑起一道坚实的职务犯罪“防火墙”,以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也使职务犯罪预防更具警示性和针对性,受到了约谈单位的欢迎。 

  (作者单位:玉州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