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15.05.2015  14:39

  “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的门槛降低了,只要满足缴满3个月和本市无房这两个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租房。”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5月6日发布的《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玉市金管委〔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了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政策,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程序都有所调整,并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

  《通知》规定,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正常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解读:此前,我市是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知》明确缩短了足额缴存时间,满3个月,就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租住不同类型的住房提取额度不一样

  《通知》规定,(一)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12个月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12个月有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市区内单职工月最高提取额不得超500元,双职工月最高提取额不得超900元,县(市、区)单职工月最高提取额不得超300元,双职工月最高提取额不得超500元。

  解读:此前,对用于支付租金的提取额度要求,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并租赁住房租金的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通知》根据租住不同类型的住房有了明确规定,如果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租住商品住房的,市区内单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计算,双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县(市、区)单职工月最高提取额不得超300元,双职工月最高提取额不得超500元。

   程序更简化

  《通知》规定,(一)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1.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原件、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租住商品住房的:1.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10个工作日内的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口所在地)无房产证明原件;2.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3.玉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原件;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解读:此前如果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供支付房租的完税凭证、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和家庭收入证明。由于现阶段玉林范围内租房的合同都不到相关部门备案,原来的租房提取条件都受到了限制。《通知》没有了这一项规定,大大简化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

  另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行申报制。职工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持所有要件到中心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中心受理审核,准予提取的,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所在单位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灵通卡内;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原标题:我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可提取 程序更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