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2015年反腐成绩显著 立案504件处分464人

22.02.2016  17:52
  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共立案504件,结案4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58人,交出了一份令人鼓舞的“成绩单”。

  2015年以来,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人”,全年共查处“三类人”案件144件。将查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169件,占玉林市立案数的34.98%,占比高居第一位。

  在实际工作中,玉林市纪委率先垂范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市本级全年立案审查25件,同比增长55.6%,涉及处级干部11件。

  在紧盯“关键少数”同时,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去年7月底率先在全区启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集中查处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至2015年12月,市县两级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解决在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低保、危改中等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409个,督促落实各项惠民政策232件次,赢得了基层老百姓点赞。

  玉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坚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反纪律的,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及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全市共谈话函询103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3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198人,促进从“只盯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李维维)

  原标题:玉林市二O一五年反腐成绩单:立案五百零四件党纪政纪处分四百六十四人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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