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警方盘点2014年十大案件

09.02.2015  13:41

  (原标题:玉林警方盘点2014年十大案件)

  2月8日,玉林警方盘点了去年侦破的十大案件。在这十件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件中,有高速公路发生的性质恶劣的“碰瓷”系列抢劫案、广西有史以来缴毒量最大的新型毒品案等一批有广泛影响的大案要案,这见证了在过去的一年,我市警方为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所做的努力和付出,同时也见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玉州网络诈骗案

  2014年9月份,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伙陆川籍人员在某小区进行网络诈骗、吸毒等违法活动。经侦查,警方很快掌握到该犯罪团伙是以陆川县珊罗镇人林某为首,伙同何某、余某、谢某铭、谢某成等人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隐蔽性,及自身信息技术共同实施网络诈骗。2014年10月17日,专案组民警在某商务宾馆308房将正聚集在此的7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经查,自2014年3月份起,该团伙在网络上通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受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之后将钱转移分流至支付宝及多个银行账户取走。同时,该团伙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到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在网上出售获利。此外,林某还伙同他人实施复制银行卡等违法活动。

  初步审查,该团伙共作案50多起,涉及全国18个省、市,总涉案价值约30万元人民币。

  目前,林某、何某、余某、谢某铭、谢某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翁某、陈某另案处理。

   高速公路系列“碰瓷”抢劫案

  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中旬,警方陆续接到在广昆高速公路我市境内路段发生“碰瓷”抢劫案的报警多达60余起。警方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经过长期的调查、排查、综合分析,专案组成员终于锁定了以岑某章为首的广东化州籍、以程某武为首的广西陆川县清湖籍、以梁某豪为首的广西陆川县平乐籍、以曾某华为首的广东茂名籍的4个涉案团伙。

  专案组民警对4个团伙涉案人员开展大规模追捕行动。从2月16日至3月14日,警方先后在广西玉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流市、陆川县,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化州市、茂名市等地成功将4个犯罪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除在广西的玉林、来宾、南宁、钦州、北海、梧州、贺州、桂林、柳州和广东的茂名、肇庆、广州、深圳、云浮、东莞两省(区)15市的高速公路实施作案外,还在陕西、湖南、湖北等地高速公路实施“碰瓷”抢劫,共作案250余起。上述团伙成员之多、作案范围之广、作案次数之多、作案手段之狡诈,均属罕见。

   容县石寨黑势力团伙案

  2013年9月15日,秦某某在容县容州镇峤北村被多人打伤,容县公安局抓获了张某、张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以浦某某、梁某等人为首的黑势力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在石寨镇及其周边一带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欺行霸市,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容县警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专案组展开全面、缜密的侦查。经查,该团伙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严格的组织纪律,严格区分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和马仔。团伙中,浦某某为“老大”,其他团伙成员称其为“大哥”,团伙成员的吃住、资金、外出车辆、刀具、毒品、头套等物品均由浦某某提供,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受其指使。团伙成员中,梁某、黄某某二人为得力骨干,浦某某指令的违法犯罪活动均由梁某、黄某某二人组织其他成员进行实施。

  2014年2月至10月,专案组共抓获该团伙的犯罪嫌疑人22人(其中逮捕19人,取保候审3人),加上2013年抓获了2名犯罪嫌疑人,该黑势力犯罪团伙彻底覆灭。

   广西史上最大新型毒品案

  2012年初,我市警方在工作中获取线索,玉州区仁东镇梁某有重大贩毒嫌疑。警方对该线索追根溯源,查实,梁某与同村谭某经常往返与广东和玉林之间,从广东购进大量新型毒品后运回玉林贩卖。

  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内,警方不间断的对梁某进行侦查,逐步摸清该团伙的成员构成及活动规律,并不失时机打掉了该团伙的外围成员。

  2014年9月,警方掌握到,梁某、谭某频繁与广东籍制贩毒人员周某定、罗某联系,密谋在玉林建立一个毒品窝点,大量制造合成毒品K粉,以高价批发销售,共同牟取非法利益。

  经过多日艰苦侦查,我市警方确切掌握了该团伙的制毒窝点后,10月8日晚,我市警方出动100多名警力,分为三个抓捕小组,对位于我市福绵区新桥镇的制毒窝点、正在运输毒品中的汽车及嫌疑人、储存毒品的玉州区仁东镇仓库点同时展开行动,共抓获梁某、谭某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K粉525.8千克、制毒原料1974.7千克、制毒工具一批、涉案汽车3辆。该案是广西史上最大新型毒品案。

   强迫交易 涉恶团伙案

  自2014年4月初开始,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A区配套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受到犯罪嫌疑人黄某林等人的阻挠和破坏。

  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之后,专案组民警基本掌握了以黄某林为首,以吴某进、吴某秋、黄某宁为主要骨干的涉恶团伙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事实。同年7月9日17时许,民警将正在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附近一池塘处活动的黄某林抓获,随后专案组民警接连在玉林市城区将吴某进、吴某秋、苏某展、谢某盛等人悉数抓获。

  经审讯,2014年4月份以来,以玉州区名山街道黄某林为首的涉恶团伙,为了独自揽到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A区配套工程拉运沙石的业务,不断对工地负责人进行威胁恐吓,对拉运沙石、挖掘土方的众多司机进行拦截、威胁、砸车,用车辆堵塞工地出入口,并于5月20日晚安放钢钉在工地一水槽,造成工地一自卸车被扎破5个轮胎,于6月8日凌晨潜入工地,将停放在工地上的一辆自卸车的8个轮胎戳破,造成工地多次停工,损失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