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维玕参加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并作经验交流

22.05.2015  19:50

      5月19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出席会议。自治区各纪工委书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维玕,驻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欧解新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视频,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卫计委等3家纪检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谈了认识和体会。

      于春生书记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回归党章“原教旨”,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于春生书记要求,改革是提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职能监督的全覆盖,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要加强派驻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查纠“不严不实”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砥砺道德情操,提高素质能力。派驻机构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对监督责任缺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文/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