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立“3+5”环境监管新模式 让环境问题无处遁形

28.12.2015  12:41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日前,柳州市政府制定下发《柳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市、县、乡建立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使环境监管执法进入全新模式。

方案》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明确“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的目标,重点解决在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零死角。

方案》明确,以市、县(区)、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在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三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其中,市本级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划分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城中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6个片区,责任主体是市政府;6县4区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是6县4城区政府;6县4区按乡镇、街道、园区建立三级网格。

该《方案》十分注重实施过程中的实效性,设有严格的监管、问责、奖惩措施。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需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并强调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性,信息共享与交换等。同时,还建立了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排污单位依法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将依法依纪问责。

在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方面,该《方案》明确了市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各职能部门的职权,强调联席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公开和定期报告。比如,要求各级网格及时公布网格化管理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各个环境监管事项的落实等情况;一级网格要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等。 

此举不仅能解决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粗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还能有效解决环境监管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环境监管能力、环境执法能力将得到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