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一家违法排污企业被拆除

12.05.2015  11:26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某家木炭厂内钩机、拖车、运输车忙碌作业,对该厂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厂区内的生产原料、固体废物、污染物木焦油木醋液等正在进行最后清理工作。

该木炭厂因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拆除,是环江县自新修订的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环江县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察力度,开展了一系列互查、夜查、联查等执法活动,加大对企业外排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检测频次,严查“未批先建”企业,发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停产整改,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执行的企业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关闭、取缔,严格执行“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铁腕治理环境染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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