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走进大学现场说法 剖析不良校园贷、裸贷陷阱

03.03.2017  16:19

  

  昨日,法官来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现场说法,劝告学生理性消费 记者 陆增安 摄

  最近,一系列由“校园网贷”引发的悲剧屡屡上演:女大学生陷入“裸贷”风波、大学生因无力还款而自杀等新闻常见报端。随着校园借贷的蔓延,大学生已成为校园网贷的“高危人群”。那么,大学生网贷现状如何?他们又究竟为何被网络借贷所挟持?昨日下午,江南区法院联合经开区综治办,在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一场以“校园贷及裸贷的法律分析及教育”为主题的法律宣讲活动。法官通过相关案例分析,就不良校园贷、裸贷的类型、性质和导致的危害后果及如何防范陷阱等现场说法,劝诫学生们做好理财规划,理性消费。

  追根究底

  猎奇心强超前消费催生借贷需求

  昨日下午,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礼堂内,来自该院8个系共2000多名师生听取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法官梁绍宇的宣讲。“希望通过此次法制教育,能够给大学生一些帮助和警示教育,不要轻易去接触校园贷,要远离裸贷。” 梁绍宇说。

  梁绍宇说,学生从家乡走到高校以后会面对很多吸引力,比如好的手机、名牌鞋子、名牌服装,大家觉得有必要自我升级,也要去买。还有的同学一到学校,可能陷入网瘾,为了升级游戏装备、打赏某个网络女主播等,也需要钱。随着消费观念转变,信用消费、超前消费的消费模式逐渐获得大众认可。智能电子设备、旅游及购物、文化消费等消费热点的不断涌现,使得猎奇心强的大学生群体更愿意尝试新事物,进行超前消费。

  据介绍,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撰写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这份报告走访了252所高校近5万名大学生。报告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乎占一半。

   认知程度及还款能力偏低存在风险

  不良校园贷披着网络外衣做高利贷

  面对种种经营风险,不良校园贷为什么能够在市场中存活?“其实它是披着互联网外衣做高利贷生意。”梁绍宇分析,正是由于对网贷逾期后果的认知不足,导致很多大学生忽视风险,冲动消费。“现在部分互联网信贷平台,给学生提供高额度、高利率贷款,还设置了一些诸如手续费、服务费等隐藏的‘消费陷阱’,使学生网贷承担了很大风险。

  “不良校园贷从网络走到现实生活中,没有所宣传的那么美好。其宣扬低息贷款、快捷方便、无抵押,引诱学生借贷,然后使用极端手段追债以减少经营风险。”梁绍宇分析说,面对追债手段和不断增加的高利贷本息,大学生最终会连累到自己、亲人、朋友。

  梁绍宇说,特别是借助网络借贷平台联系再绕过监管的高利贷公司经营的不良校园贷,导致的危害后果是很严重的。如果还不上钱,会产生高额逾期管理费,连本带息,利滚利,越来越大单,终使学生自己和家人背负巨大债务,被迫退学。有的女学生甚至被胁迫拍摄裸照,然后在网络和熟人圈子内被散发,不仅自己的人身名誉很受伤,亲朋好友的工作生活也受影响。因此,学生们还是做好理财规划,理性消费。

  以案说法

  ■案例一

  借钱未还进失信黑名单 毕业错失就业机会

  在宣讲中,梁绍宇列举了几个由江南区法院办理的真实案例。

  广西某学院的学生周某因染上赌博恶习,找到专门向学生提供小额信贷的黄某,高利息借款3000元拿去赌博,赌输后无力偿还借款。随后黄某将周某诉至法院,周某便向同学借款先还了黄某一部分钱。

  开庭审理后,法院以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为由对周某的还款数额进行了调整,但周某最终还是需要向黄某偿还本金2000元及利息1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无力偿还借款,也不敢将此事告知父母。因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某也因此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成为“老赖”。

  后来,周某毕业时,因为有体育特长,被某大型企业看中,准备被录用为该企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查到周某有失信行为,而未录用周某。周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积极到法院履行义务,并申请法院解除其失信惩戒。

  ■案例二

  借钱创业逾期不还 输官司赔本金付律师费

  被告黄某系广西某大学在校学生,其与专门向学生提供小额信贷的原告罗某签订了一份《创业借款合同》,约定“甲方(原告罗某)同意借给乙方(被告黄某)参加勤工俭学创业扶持金2000元,其中甲方于2012年5月2日之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1667元,余下333元乙方已全部用于购买甲方代购的服饰物品;贷款期限为30天,还款日期为2012年6月1日前”。此外,双方还书面约定,如起纠纷就到原告住所地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逾期还款产生的律师费用由黄某承担。

  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仍然没有还款。罗某便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黄某返还借款本金2000元、利息85.75元、律师代理费600元。

  开庭时,黄某并未到庭。最后法院判决,黄某应向罗某偿还借款人民币2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元为本金,自2012年6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至被告黄某还清借款之日止),并向罗某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律师代理费600元。

   ■案例三

  向同学借款赖账被告 支付宝转账记录成证据

  原告覃某与被告蔡某系同学关系。2016年2月21日,蔡某以急需钱应急为由向覃某借款3000元,并口头承诺于2016年3月3日前偿还,未约定利息。覃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自己又刷了信用卡1000元才凑够3000元借给蔡某,并于当天分两笔把钱转到了蔡某的支付宝账户。

  借款到期后,蔡某并未按约还款。覃某多次催促,其仍然拒绝偿还。覃某只好将蔡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覃某出示了蔡某的支付宝账户信息、自己的支付宝转账记录,以及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往来记录予以证明。因此,法院对覃某要求蔡某返还借款3000元的诉请予以支持。由于覃某放弃主张利息,最后法院判决蔡某向覃某返还借款本金3000元。

   不良校园贷特点

  近三年来,江南区法院受理此类不良校园借贷的审判执行案件近百件,主要特点有:

  1

  一般均有借条,多数是以创业之名借款,但借款后多用于个人消费或偿还赌债等。

  2

  借贷数额不大,都是2000元至10000元之间的小额贷款。约定还款期限较短,多为1~2个月。

  3

  利息大都定在法律规定的顶格。而且还通过巧立“服务费”“手续费”的名目规避法律对借款利率最高限度的规定。

  4

  案情都比较简单,容易调解。但也有不少学生被告不愿意出庭应诉,怠于行使诉讼权利。

  5

  不合格的校园贷款,更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编辑:石笑迎

南宁地铁2号线江南客运站墙壁冒水情况说明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5月28曰下午,南宁新闻网
2019年21所港澳高校在桂招生 报名工作将启动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金娇)5月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