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出台《“美丽梧州·生态乡村”活动指导意见》推进乡村建设

11.03.2015  16:09
      近日,梧州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美丽梧州·生态乡村”活动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全市启动“美丽梧州·生态乡村”活动,大力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承上启下推进乡村建设活动

      开展“美丽梧州”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配套工程,是实现梧州市“打造西江上游经济带龙头、西江中心城市和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岭南特色鲜明的山水宜居城市”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自2013年“美丽梧州·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得到较大改观,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据悉,“美丽梧州”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持续推进,各阶段有机联系、层层递进、相互衔接、互为促进。“生态乡村”活动是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是“清洁乡村”活动的“升级版”,既要深化拓展、巩固提升,又要丰富内涵、提档升级,为下一阶段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生态乡村”活动于2015年至2016年集中开展,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

      根据活动目标,到2016年底,“村屯绿化”要实现乡村普遍增绿,绿化美化水平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显著提升,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饮水净化”要实现乡村供水基础设施完备,生活生产用水提质增效,供水用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村屯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升,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道路硬化”要实现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普遍改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基本建立,村通村提升、村通屯畅通、屯通屯保障、户通户便民,对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生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释放乡村山水田园之美

      《方案》对各县(市)区的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入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把握群众需求,认真回应群众吸上清新气、喝上放心水、走上平坦路的热切期盼,结合当地经济基础条件,在村屯怎样绿化、饮水如何净化、道路怎么硬化上与群众一起想办法、做决定。

      《方案》还要求,生态乡村建设要注重提升文化内涵,增强乡村建设风韵。要充分利用梧州少数民族文化和岭南文化,释放乡村的山水田园之美、人居环境之美和人文乡情之美。要把丰富的民族文化和岭南特色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以乡村饮食、特色民居、民俗风情、民族服饰、名优级特产品、传统手工艺等为切入点,培育乡村文化产业,打造地域文化名村,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风、一村一韵”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