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成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是唯一上榜省会城市

30.01.2016  11:12

  “青山环城、碧水绕城、绿树融城、繁花簇城”的南宁,展现出独具特色的城市园林景观风貌    记者  段柳健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昨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其中7个城市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广西唯一入选城市,南宁榜上有名,荣获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是城市建设领域的最高综合奖项。此次命名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首次命名,获此殊荣的7个城市分别为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和宝鸡,南宁是唯一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省会城市。

  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蓝岚介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建设部于2004年提出,经过多年试点探索实践后,2015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创建活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采取城市自愿申报,国家住建部按照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评审并命名的方式进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内容层次更多,标准更高,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提升,注重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注重城市生态安全保障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注重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据悉,南宁市“追绿”的历程要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末。1997年,南宁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以来,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建设方向,持续加大城市生态宜居环境投入力度,不断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作步伐。2008年11月,印发了《南宁市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今后发展的重要目标。

  2012年7月,印发了《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总指挥部的通知》,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南宁市向更高层次、更高目标迈进,实现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高度,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2015年是创城迎检考查测评的攻坚之年,南宁市把建设“美丽中国·生态南宁”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彰显特色”的思路,举全市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满怀热情、积极参与,万众一心、携手同行,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12月16日,南宁市入选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公示名单,成为“全国首批,省会唯一,七城之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