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观察:用好制度利器,打造过硬执纪队伍

24.01.2017  08:31
 

  新华社1月20日授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划定了纪检监督执纪权的“负面清单”。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及全国纪检系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反映出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由中纪委、央视联合制作的反腐大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今年元旦期间播出,便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热议。专题片自揭家丑,曝光纪检监察干部反腐案件,彰显了纪检机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的决心。《规则》的出台,正是为了加强纪检队伍自身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开展。可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监督执纪权力同样离不开监督。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党中央对纪检队伍高度信任,人民群众对反腐败衷心拥护。纪检队伍的作风和纪律,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乎党的信用和形象。制定《规则》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有利于加强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有利于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纪委的权力不被滥用。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机关也绝非净土,自我监督面临新问题新挑战。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面对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的“围猎”,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千古之恨。要筑牢理想信念的堤坝,堵塞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加大自我约束力度,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运行。

  加强监督靠什么?要靠党的组织,更要靠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面向全党的法规制度。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规则》就是针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把实践形成的好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比如,对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纪检工作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规则》采用大量“不得”“严禁”字样,制定了大量禁止性规定。《规则》还提出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体现出监督权、审查权分设的改革思路。相信随着《规则》的实施,监督执纪工作必将如虎添翼。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用好制度利器,打造过硬执纪队伍,必将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